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)
独立董事意见书
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
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和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》等相关
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,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,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,认真审
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听取有关汇报后,就会议相关内
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关于《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
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》的独立意见
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、承包、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
其他公司托管、承包公司资产的事项。
人民币 1,727,714.47 万元,其中,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
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51,018.29 万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
计净资产 107.5 亿元(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)的
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。未有损害股东
权益的情形,亦未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。
薛建兰 樊燕萍 栾华
二○二三年八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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